特殊慢性病患者(慢病本):兵团参保人员办理特殊慢病本流程
1. 参保人员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治疗审批表》,由所在单位报兵团社保中心。
2. 经社保中心初审后到鉴定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做慢性病种检查。
3. 参保人员将门诊部检查结果及病历、诊断证明书等相关资料报送社保中心,经鉴定小组审核、鉴定后,符合条件的发给《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医疗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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