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众登录

医保和新农合患者

我院是全疆医保和新农合种类最齐全的定点医院之一

住院须知:离休人员(红本)

时间:2014-07-15 10:07:52  来源:




住院须知:离休人员(红本)


    1. 使用红本的市级、区级离休人员,在住院期间不允许使用红本。此外,市级红本的离休人员住院时医保卡和医疗本结合,统一由住院收费处保管,收区级、市级、兵团、铁路离休人员住院100元押金,如果周转金未使用完,需将全部剩余周转金交住院部。出院后由住院部和各级医保中心统一结帐。


    2. 周转金的使用及就医:

    (1)就医时持“离休人员医疗卡”及《离休人员医疗登记簿》(红本)结算医疗费用。

    (2)年度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总额在周转金标准以内的,现金支付结算。

    (3)年度医疗费医保支付总额超过周转金标准的,需办理记账就医备案手续,后续发生的医疗费按记账就医刷卡结算。

    (4)市红本的记账就医备案手续在市社会保险管理办理,年度内未使用完的医疗周转金归本人所有。






给我一份信任 ,还您一颗健康愉快的心

©2014 新疆心脑血管病医院官网 新ICP备16003837号